比比,
18 号那天你说「我们在一起吧」,那句话我记得清清楚楚,记到现在。说实话,我当时愣了好几秒,才意识到这是真的——不是我想多了,不是错觉,是真的。那是我这辈子最想被说中的那种感觉。
这 700 天,我们去了好多地方,做了很多事。去丽水的时候你走在前面,我走在后面,风一吹,我就觉得这辈子跟对了;在韩屋村打戒指,你认真敲打的侧脸,比那枚戒指好看;带你去我服役过的地方,你穿上我穿过的工作服站在那里,我心里有什么东西松开了,觉得以前那些年终于有了个交代。这些事情,只发生在我们之间,别人复制不了。
我喜欢你叫我芭比的样子,喜欢你开心大笑的样子,喜欢你在我旁边慢慢睡着的样子。你身上有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,让我觉得待在你旁边就够了,什么都不用做,就是够了。
我不太会说那些花里胡哨的话,但我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:感谢你的偏爱与不离,我与你,生死不离。余生很长,不管你变成什么样,在我眼里都是最好看的那个。终有别离那天,到那时我与你魂归一处,守你世世安康。
今天我给你命名了一颗星。以后抬头,那颗就是你的。那颗星是我的眼睛,一直看着你。
生日快乐,我的比比。下一个 700 天,继续陪你。